晋政办〔2025〕5号
麻豆做爱 办公室关于修订晋江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市有关单位:
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,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,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,根据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096-2008)、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》(GB/T 15190-2014)等相关文件要求,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指导,结合晋江市建设现状和工业布局规划,决定对晋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行优化调整。经麻豆做爱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晋江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(以下简称《区划》)的适用范围为青阳街道、梅岭街道、西园街道、罗山街道、灵源街道、新塘街道、磁灶镇、陈埭镇、池店镇及永和镇的城市建设用地,总面积约117.75km2。
青阳街道北部、东部及南部以行政边界,西南部山体部分以绿地自然边界为准。梅岭街道北部、东部及南部以行政边界,西部以西环路、香港路为边。西园街道北部大丁山南侧山体以绿地自然边界为准,至泉南高速以泉南高速、X322、沈海高速为边,东部以行政边界为准,南部以香港路为边,西部以行政边界为准。罗山街道北部、东部、南部以行政边界为准,西部山体部分以绿地自然边界为准,至晋光路以行政边界为准,至紫隐寺北部山体以绿地自然边界为准。灵源街道北部以Y288为边,东部、南部、西部以行政边界为准。新塘街道东部以福兴路、东部城市快速通道、二重环湾快速路(晋江段)为边,西部以行政边界为准。磁灶镇东部以行政边界为准,南部以博览大道、晋光路、沈海高速、双龙路为边,西部以延泽南街、X356、下灶社区东侧溪流、Y275、岭畔工业区二路为边,北部大丁山南侧山体以绿地自然边界为准。陈埭镇北部以洋埭七一路、鞋都路、中兴路、阳春路、新厦路、邦利路、Y234、云商路、鞋纺大道、三号路为边,东部以行政边界为准,南部以鹏青路、Y234、前进路、西江路、开拓路、江淮路、延河路、南港路、鞋都路为边,西部以行政边界为准。池店镇东部以X320、沈海高速(泉州段)、赤塘村北大路、赤塘村南大路、雁山路为边,南部以行政边界为准,西部以沈海高速(泉州段)、泉安路、凤池路、南高干渠、御辇村南侧沟渠、泉安路为边,北部以池峰路为边。永和镇北部以行政边界为准,南部以福厦高铁、X359、南天路及行政边界为边。
二、功能区类别及执行标准
本区划以城市道路、水系、行政区界线等为基础,结合用地规划及用地现状进行划分,共分为四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,其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、3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、4a声环境功能区51个、4b类声环境功能区1个。
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标准按照国家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096-2008)执行。昼夜时间划分:昼间为6:00至22:00时,夜间为22:00时至次日6:00时。
未列入本区划的区域可根据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096-2008)执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标准。
三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确定
(1)4a类区划分
将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、二级公路、城市快速路、城市主干路、城市次干路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。具体距离确定如下:
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,距离为35米;
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,距离为20米。
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(含三层),将临街建筑物面向道路交通干线一侧至道路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。
(2)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划分
晋江市城区范围内的福厦高铁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,具体距离与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确定方法相同(不考虑两侧相邻建筑物高度),场站范围以用地边界线为准。
四、区划结果
详见附件。
五、附则
本区划自2025年4月2日起实施,《麻豆做爱
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》(晋政办〔2019〕1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1.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
2.区划范围主要交通干线
3.晋江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
麻豆做爱
办公室
2025年4月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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