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-朱雄军
时间:2025-06-11 1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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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| |||||
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(2023)闽0582执9679号、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((2023)闽0582执9679号之一文及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 | |||||
序号 |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义务人 | 坐落 | 备注 |
1 | 闽(2021)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74352号 |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| 朱雄军 | 晋江市梅岭街道石鼓路阳辉华庭6幢904 | |
2 | 闽(2020)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4325号 |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 | 朱雄军 | 晋江市梅岭街道石鼓路阳辉华庭6幢904 | |
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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