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-李昌应,苏茶菊
时间:2025-06-11 15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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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| |||||
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(2024)闽05执652号、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(2024)闽05执652号之一文及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 | |||||
序号 |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预告登记权利人 | 预告登记义务人 | 坐落 | 备注 |
1 | 闽(2020)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391号 |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晋江池店支行 | 李昌应,苏茶菊 | 晋江市池店镇泉安北路与凤池路(刺桐大道)交汇处当代晋江万国城三期31幢2801 | |
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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